本无轨半门式起重机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产金额来源为自筹资金290万元,招标人为湘潭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无轨半门式起重机采购项目;(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具有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资质;(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7)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网站查询记录。(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特定种类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门式起重机)和特定种类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门式起重机)本采购项目不接受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投标人对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报名资料不真实、不合法或不完整的,将不能通过审查,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注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获取时间:从2023年03月17日08时30分到2023年03月21日17时00分整包 无轨半门式起重机采购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10台 2900000.00(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并具有本项目相应的服务资质:(4)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7)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网站查询记录。(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门式起重机)和特种设施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门式起重机)本采购项目不接受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会引起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投标人对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报名资料不真实、不合法或不完整的,将不能通过审核检查,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注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3年3月16日起至2023年3月21日止,每天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7:0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办理。(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或者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投标的),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2)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复印件;②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③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④法定征收机构出具的依法免缴收费的证明原件。(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网站查询记录。以上提到的“近三个月”指“2022年11月至2023年3月中的任意连续三个月”。(8)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有效的特定种类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门式起重机)和特定种类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门式起重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