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庭若市的成都金芙蓉大路高架处,某铁塔公司离任职工与废品收购站老板勾通,雇来吊车,大白天偷盗铁塔。过程中,铁塔滑落砸中一辆正常行进的面包车,车内两人当场逝世。
近来,成都金牛区法院对该案做出一审判决,吴某和王某某以偷盗罪、过错以损害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数罪并罚别离被履行有期徒刑8年和10年,并判补偿该公司30余万元。
2018年12月29日下午14点左右,某铁塔公司的离任职工吴某与废品收购站老板王某某依据预谋,到金芙蓉大路高架路口处偷盗通讯铁塔。
因为两人并未依照安全规程做相关操作,偷盗过程中,吊车在路旁边吊运时发生意外,铁塔滑落,正好砸中了一辆正常行进的面包车,车内的胡某某、周某某因颅脑损害当场逝世。事发后,吴某和王某某到公安机关自首。
警方查询发现,这并非两人第一次对该公司下手,此前该公司丢掉了6座铁塔也是吴某、王某某所为。
从2018年12月初至事发当天,吴某和王某某屡次在金牛区天回大街明月村、于家村、杜家村等地,选用吊车吊装的办法,偷盗该公司的7座(包含事发当天未成功偷盗的一座)通讯铁塔及隶属通讯设备。
到手后,两人又将被盗物品运至废品收购站进行销赃,自首时赃物悉数被两人挥霍一空。通过专业组织断定,两人偷盗铁塔价值37.5万。
上一年10月,金牛区检察院对吴某、王某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以为,两人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屡次选用隐秘手法盗取被盗单位的资产,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偷盗罪。
但因为两人在偷盗第7座铁塔过程中,发生了铁塔滑落致使两人当场逝世的意外,阻断了偷盗行为,归于违法未遂,偷盗金额应该扣除第七座塔的价值,终究确定,实践偷盗金额为30.1万。
除此之外,法院断定,两人在城市首要道路旁,疏忽大意,在未采纳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通讯铁塔的吊装作业,损害公共安全,形成两人逝世的难以处理的结果,其行为构成过错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
上一年12月30日,法院以偷盗罪、过错以损害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对吴某和王某某两人作出一审判决,数罪并罚,吴某履行有期徒刑8年,处罚金6万元,王某某履行有期徒刑10年,处罚金8万元,一起断定两人共同向该铁塔公司退赔30.1万元。吴某、王某某当庭表明不上诉。(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